适合代理群体:
需要独立网站的代理能给客户提供全自动的服务,
但又不想投入资金或缺乏技术力量的代理。
功 能:
强大的代理平台!您想要的功能应有尽有! [系统优势]
 
售后支持 使用方便 功能强大 开源免费 一键升级 独立运行
加入条件: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任意级别的代理商。赠送价值500元代理平台
平台价格:
完全免费
适合代理群体:
拥有网站的站长等
功 能:
该模式主要是通过你网站上的一个带有我公司标志的链接,当客户通过该链接进入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时, 系统会自动记录你的代理号,在我们平台上在线购买的产品,都会自动添加到你的代理号之下,并按一定的返点返款给你。
加入条件: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
加入条件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具有比较丰富的互联网络技术经验与从业背景

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要交付一定的预交款,该款项是为您注册域名、购买网站所用,有了预付款您可以方便的申请业务,并由系统自动扣除费用,节约您的宝贵时间。

认可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品牌和产品,遵守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管理规定

其他未展示完整的条件以双方的约定或协议为准

加盟代理需要联系渠道部签定相关代理协议并支付预付款项,限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办理。

代理级别 (注:首次预付款金额均不含用于域名交易push的金额)
  • 首次预付款最低金额1000元
    或者一年内累计消费额达到 2000元后,
    预付 600元可以升级为银牌合作伙伴

  • 首次预付款最低金额2000元
    或者一年内累计消费额达到 4000元后,
    预付 1200元可以升级为金牌合作伙伴

  • 首次预付款最低金额4000元
    或者一年内累计消费额达到 8000元后,
    预付 2400元可以升级为白金合作伙伴

  • 首次预付款最低金额6000元
    或者一年内累计消费额达到 12000元后,
    预付 3600元可以升级为钻石合作伙伴

做省心的分销商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拥有良好的口碑、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15年经营,100万用户的选择!国内3强主机服务商, ICANN、CNNIC双认证顶级域名注册商,被CNNIC评为四级星注册服务机构,与我们合作可免除您的后顾之忧,服务品质有保障!

可分销的产品类型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完善的产品线,成为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后您可分销域名、虚拟主机,vps、云主机、数据库、 企业邮局、服务器租用、托管、网店、成品网站系统等所有产品。

给力的分销平台

加盟立即拥有一个独立的分销平台系统,其中包括会员注册、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数据库、 即时开通管理,在线支付功能,只要代理账号上有足够的预付款,您的用户随时可以在您平台上在线开通业务, 独家提供"客服托管"功能,可在代理平台或独立控制面板以您的身份代答您客户的问题,既能保护您的独立品牌,又可免除售后服务压力。

做分销商需要的条件

只要您有志于拓展此领域的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服务水平,就可以加盟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伙伴。

加盟流程

了解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为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会员,在线提交申请 或联系页面左边渠道专员商洽合作详情, 预付款后联系渠道专员提升代理级别(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完成申请手续。

查看代理价格

请联系代理专员。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渠道管理政策

1

使用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品牌或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身份进行销售时,虚拟主机邮局类 的最终客户价格不得低于8折VPS和云主机产品不得低于9折; 以自有品牌销售时不受以上限制。如违反此规定,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将对代理商降级或罚款处理(每次罚款500元起,从代理帐号中直接扣除)。

2

代理商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代理商预付款未使用完,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代理单次预付款要求:
银牌代理每次预付款至少300元
金牌代理每次预付款至少500元;若一年内消费额超过2000元的,单次预付款达到200元以上即可;
白金代理每次预付款至少600元;若一年内消费额超过3500元的,单次预付款达到200元以上即可;
钻石代理每次预付款至少800元;若一年内消费额超过5000元的,单次预付款达到200元以上即可;
该政策是针对老代理的考核,新加盟代理预付款标准请点击这里查看

3

代理商不得以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办事处"、"地区代理"或"总代理"、"西部数据"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 代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未经我司书面许可,任何代理不能擅自使用我司官方信息(如:营业执照、 版权、ICP等)使他人误以为代理是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使用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 logo 必须加上"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字样。代理商不得使用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代理、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等词进行搜索引擎付费推广。

4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为代理商提供的一台500M代理平台空间,仅能放置我司提供的代理平台程序,禁止放任何其他无关的程序, 否则我司将关闭您的代理平台并删除相关的数据。代理平台有效期内最低消费要求>=1000元,如未达到的,到期后需自行续费。

5

代理需共同维护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品牌及美誉度,不得在网络上散布对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不利的言论信息,否则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提前中止与代理的代理合作关系。

6

深圳市洪星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代理商考核标准及代理实际销售情况,动态调整乙方享受的代理级别和代理价格。